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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地矿业(601121)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关于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申万宏 源承销保荐")作为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本次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就上市 公司在本次交易前 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 12个月内未发生《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重大购买、出售资产的 交易行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疆宝地矿业 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我们的 王润统 陈国飞 申万宏源证 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日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 "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 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