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策橡胶(60304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并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 下设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战略决策等专门委员会。 独立董事在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 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六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