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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丰明源(688368) -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BPSemiBPSemi(SH:688368)2025-06-20 10:15

(二)本次交易拟购买标的资产为控股权,在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资产出售方已经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 形,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 -- 上市公司筹 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四川易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易冲科技") 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判断,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 --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 批事项;不涉及需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书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合计所持标的公司 100%股权,不涉及立项、 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 审批事项已在《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