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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丰明源(688368) -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BPSemiBPSemi(SH:688368)2025-06-20 10:15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 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四川易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 经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的 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2)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存续,仍然符合股票上市条件,因 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 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 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1)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 (2) 公司及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