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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华股份(001333) -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光华股份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 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细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