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裕能(301358) -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关于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关 于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关于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之法律意见书 致: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法律顾问,就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以下合称"本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专项核查,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以及《湖 南裕能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