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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酒店(600754) - 锦江酒店董事会多元化政策(草案)

第二章 一般要求 第二条 所有董事会成员之任命均以用人唯才为原则,并在考虑人选时以适当的 条件充分顾及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包括性别多元化)的裨益。 第三条 董事会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将妥为考虑多 项因素(统称为"该等条件")以评核、甄选及向董事会建议一名或多名候选人担 任或连任董事,该等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a)多元化观点,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背景及教育背景、专业经验、 技能、地区和行业经验、种族、知识及服务年期等; (b)资格,包括在公司的业务所涉及的有关行业之中的成就及经验及其他专业 资质;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多元化政策(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包括上 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合称"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则 (包括但不限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C1《企业管治守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特制定本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