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酒店(600754) - 锦江酒店董事会审计、风控与合规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风控与合规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能力,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上海 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风控与合规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风控与合规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 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风控与合规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 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 当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符合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要求, 且按照《香港上市规则》(经不时修订)第 3.10(2)条规定具 备适当专业资格或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