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酒店(600754) - 锦江酒店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上海锦江 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是董 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 半数,彼等须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经不时修订)不时订明的独 立性规定,且应为提名委员会委任至少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 1 委员担任,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委员 会成员内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