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起科技(688008) -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 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除了直接持有的权益和淡仓以外,董事也 被视为对下述人士所持有的权益或淡仓拥有权益: (一)其配偶及未满十八岁的子女; (二)其拥有控制权的公司;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8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