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起科技(688008) -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与资产处置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H 股发行并上市后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对外投资、资产处置是指公司的下列行为: (三)购买股票、债券、投资基金、期货、期权及其它金融衍生品种等风 险性投资;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建立和完善对 外投资与资产处置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提高公司质量,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澜起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的原则 第二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与资产处置的审查和决策应遵循以下原则: 对外投资与资产处置管理制度(草案) (七)债权、债务重组; 1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根本利益,争取风险的最低化、效益的最大化; (三)充分协商、科学论证、民主决策; (四)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从公司的长远发展出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