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生物(00200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薪酬、津贴管理制度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薪酬、津贴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客观反映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所付出的劳动以及在公司决策过程中所承担的风险与责任,切实激 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与决策、管理与监督,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 益,以更好的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公司实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薪酬、 津贴管理制度。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人民币10万元,董事长薪酬标准为每年人民币160万元。 非独立董事兼任公司其他职务或者以职工身份领取相关福利时,根据公司薪酬管理 规定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等发放,不额外发放董事津贴。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履职情况对董事长、独立董事 薪酬(津贴)进行调整。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其中基本年薪根 据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价值、公司经营状况、市场薪酬水平及个人能力等因素确 定一套基本薪酬标准,基本薪酬不浮动,按月发放。绩效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