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生物(00200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 间的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实现公司价值最大 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规、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 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 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 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为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客观、 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不得出现以下情形: (一)透露或者发布尚未公开的重大事件信息,或者与依法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