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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兰生物(002007)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工作 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 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二条 公司应当制订年度报告工作计划,并提交独立董事审阅。独立董事 应当依据工作计划,通过会谈、实地考察、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等各种形式积极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履行年度报告职责,应当有书面记录,重要文件应 当由当事人签字。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30个工作日内,公司管理层应向每位独立董事全 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应安排每位独 立董事进行实地考察。 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拟聘请的会计师是否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的从业资格进行核查。 第五条 独立董事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独立董事应会同审计委 员会,沟通了解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其中,应当特别关注公司的 业绩预告及业绩预告更正情况。 第六条 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