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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螳 螂(00208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草案)
Gold MantisGold Mantis(SZ:002081)2025-06-20 12:32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 次,并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 5 人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三)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