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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起科技(688008) -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连)交易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连)交易制度(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连) 交易决策事项,维护公司非关联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香港上市规则》")、《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来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关连人士之间的关联(连)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 还需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H 股发行并上市后生效)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连人士 第三条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的关联人,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 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一)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三)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 与本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所述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