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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惠成(30048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 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规定以及《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 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股票上市 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