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友科技(30155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和保密制度
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和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苏常 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 准确、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 登记存档事宜。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公司证券法务部是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 案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 及新闻媒体、股东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四条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涉及公司的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对外报道、传递的文件、软(磁)盘、 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