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源微(688037) -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芯源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 年 6 月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 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 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材料与正本原始材料一致。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 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