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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源微(68803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KINGSEMIKINGSEMI(SH:688037)2025-06-23 11:46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可以在公司上市前托管在为公 司提供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保荐服务的保荐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知 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 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变动的 限制性规定。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