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源微(68803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 及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为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 的日常工作部门。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 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