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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源微(68803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KINGSEMIKINGSEMI(SH:688037)2025-06-23 11:46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参照《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经公司股东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 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 监事会职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为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审计委员会 决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 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