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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源微(68803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KINGSEMIKINGSEMI(SH:688037)2025-06-23 11:46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 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经公司股东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执行委员会主席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 程序等事项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本细则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经董事会聘任的公司执行委员会主席、 执行委员会副主席、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