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300478)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一、《协助执行通知书》主要内容 1、淄博法院对诉吕俊钦等一案的执行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二百六十条、第 二百六十二条、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因强制变现需要,请中信建投营业部协助 将万人中盈所持公司6,333,650股,原在中信建投营业部办理的冻结变为可售冻 结,并控制万人中盈的资金账户,以市价卖出50万股,将变卖后价款连同账户内 全部资金余额、分红孳息转入淄博法院指定账户。 2、原冻结案号为(2024)鲁0304执恢392号。 证券代码:300478 证券简称:杭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5-039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淄 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淄博法院")发出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 鲁0304执恢181号,淄博法院向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观日路证券营业 部(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营业部")送达协助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