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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晟环保(603165)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荣23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荣 23 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荣 23 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或"本所")接受浙江荣晟 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的委托,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浙江荣晟环保 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 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等有关规定,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荣 23 转债" 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以下简称"本 次事项")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经办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