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城水务(601368) -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监 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 分。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 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 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