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重工(002487) -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2025年制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捐赠行为, 推动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大金重工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七条 量力而行原则。公司应当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参加社会公益 活动。如公司已经发生亏损或者由于对外捐赠将导致亏损或者影响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的,除特殊情况以外,不得对外捐赠。 P A G E (一)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 (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三)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四)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 财产赠送给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 益事业的行为。 第四条 公益事业是指非营利的下列事项: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五条 自愿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