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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金重工(002487)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6月修订)
DHIDHI(SZ:002487)2025-06-24 10:01

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委员会 会议并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二分之一以 上的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负责召集并主持。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可以连选连任。在委员任职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其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 本实施细则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全面积极响应全 球气候倡议与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引领集团各组织部门自上而下推动公司可持 续发展水平提升,识别合规风险,探索可持续发展机遇,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公 司可持续发展核心竞争力,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 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