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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金重工(002487) -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6月修订)
DHIDHI(SZ:002487)2025-06-24 10:01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协 助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经股东会批准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 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占有二分之一以上 的比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经董事会选举 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可以连选连任。在委员任职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