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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金重工(002487)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6月修订)
DHIDHI(SZ:002487)2025-06-24 10:01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两名以上董事时,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选票数等于其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 积,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票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 选票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数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特指由股东代表出任的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 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条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其任期不实施交错任期制,即届 中因缺额而补选的董事任期为本届余任期限,不跨届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