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重工(002487) -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 监管规则(合称"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经股东会批准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并行使《公司法》及公司股 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 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