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宝股份(002705)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
关于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 专项核查意见 国枫律证字[2025]AN102-1 号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 100005 电话(Tel): 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 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 专项核查意见 国枫律证字[2025] AN102-1号 致: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接受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新宝股份" 或"公司")的委托,就其控股股东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东菱 集团"或"增持人")于 2025年 4 月 11 日至 2025 年 6 月 23 日期间增持公司股 份(以下称"本次增持")相关事宜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 对于本专项核查意见的出具,本所特作如下声明: 2. 本所及本所律师系根据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 实和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发表专项核查意见;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