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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仔食品(003000)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06)

第一条 为规范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职 程序,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 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括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退休 及其他导致董事实际离职的情形。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可在任期届满前辞职,董事辞职时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职生效。 第五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但存在相关法规另 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职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会计专业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