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星股份(002003) -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6 月修订 (修改部分用楷体加粗标示)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正常 秩序和规范运作,提高股东会的议事效率,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 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 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规定的应当召 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