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星股份(002003)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年6月修订 (修改部分用楷体加粗标示)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考核评价机制,完善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政策与方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条 为规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运作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 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 销。但会议召集程序或者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的除外。 第四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接受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评与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