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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股份(002003) -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WEIXINGWEIXING(SZ:002003)2025-06-24 11:02

2025 年 6 月制定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 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 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子(分)公司以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 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 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 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