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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京啤酒(000729)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6月经2024年度股东会批准)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 年 6 月经 2024 年度股东会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 联交易,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 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第三条 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在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应审慎 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构成关联交易,应在各自权限内履行审批、报告义务。 第四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并遵循平 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合同或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 义务及法律责任。 第五条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 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二章 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