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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京啤酒(000729) - 2024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信利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下称《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北京市信利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 接受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委托,指派谢思敏律师、杨中 华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 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法律意见所必须查阅的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 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起予以公告,并依法对 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第六条 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 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列席了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现出 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本所律师查验,公司本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