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乐歌股份(30072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LoctekLoctek(SZ:300729)2025-06-25 11:02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 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常设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在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董 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 1 人,独立董事不低于董事会人数的 1/3。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因《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五)、(六)项 情形收购公司股份的事项; (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