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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歌股份(30072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LoctekLoctek(SZ:300729)2025-06-25 11:02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乐歌 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设立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 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 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