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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歌股份(30072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LoctekLoctek(SZ:300729)2025-06-25 11:02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 审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促进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 的监事会的职权,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 作和内部控制。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董事会 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 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会计专业人士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