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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歌股份(300729)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LoctekLoctek(SZ:300729)2025-06-25 11:02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董 事、独立董事的选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五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是指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包括独立 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 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 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的董事的议案。 第四条 董事的选举,应当充分反映中小股东意见。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 表决时,应当积极推行累积投票制;如果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时,公司董事的选举应当采取累积投票制。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