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艺科技(30111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避免 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内幕 信息管理工作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组织实施人。 证券部是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公司审计委员 会应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或授权,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 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 传送的文件、音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