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艺科技(30111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水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是指信息披露 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它个人原因,造 成年报披露信息出现重大差错,并使投资者遭受可确认的重大损失、对 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财务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