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柯林(688611) -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五条 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保护中 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 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1/3,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