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柯林(688611) -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义务人的信息 披露工作,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上市公司发行证券信息披露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第三条 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 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 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为信息 披露义务人。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