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柯林(688611) -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四条 总经理应当具备执行职务的职业道德水准和水平。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进一步规范公 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证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能够合法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职责权限作出规定,并对公司总 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管理职能作出规定。公司总经理、副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除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外,还应按照本细则 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理责任。 第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授权,按所确定的职责分工, 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