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鸥住工(002084)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2025年06月)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2025 年 6 月 25 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对 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防范经营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稳健,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 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1、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3、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二)为他人承担费用; (三)无偿提供资产使用权或者收取资产使用权的费用明显低于行业一般水平; (四)支付预付款比例明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