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通能源(00133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 部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 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 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不得操纵公司擅自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 公司应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储 第六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 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 和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