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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联集成(688469)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 |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案号:01F20233741 致: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芯联集成")的委托,并根据上 市公司与本所签订的《法律服务委托协议》,作为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 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证券发 ...